一、案例详情
2024年6月,夏先生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时,保险代理人询问其是否有高血压病史,夏先生觉得自己偶尔血压偏高不算严重,担心告知后会被拒保,故未进行告知。2025年4月,王先生突发急性心肌梗死住院,出院后申请重疾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夏先生在投保前两年的体检报告都有明确的高血压二级(中度高血压)及动脉粥样化记录,以及门诊就诊和服药史。最终,保险公司以夏先生故意隐瞒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的重要事实为由,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分析
夏先生心存侥幸,自行判断病情严重性而未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故意不履行此义务,保险人对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风险提示
最大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石,投保时要如实回答健康问询,不能隐瞒欺诈。如实告知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做出正常承保、加费承保等决定,而隐瞒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失去保障,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拒付保险金且不退还保费。
大家人寿营口中支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