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保险消费中,“受教育权”是避开风险的关键防线。不少人因忽视这一权利,盲目投保后陷入困境。 就像市民张先生,只是听朋友说“返还型保险划算”。在未认真了解产品条款、保障范围和缴费条件的情况下,便匆匆投保。后来他才发现,所谓“返还”需满足20年连续缴费且期间未出险,一旦断缴保费会损失惨重。
在此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提醒您:投保前要主动行使“受教育权”,可先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监管部门平台学习保险基础知识,明确医疗险、重疾险等不同险种的作用。后在投保时要求代理人详细讲解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缴费期限、理赔条件等关键内容,不确定时及时咨询专业保险规划师或监管机构。拒绝“人情单”、“跟风单”。用好保险“受教育权”才能量身定制合适的保障,让保险真正发挥“保障定心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