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而是要成为党员干部长期坚守的行为准则。要真正将其落到实处,党员干部需做到“谨于微,守于公,担于行”。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许多违规违纪行为,往往都是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开始的。一张贺卡、一份土特产、一次超标准接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意思”,却可能成为思想变质的开端。党员干部倘若在小事小节上不注意,任由私欲膨胀,就会逐渐突破纪律底线,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
谨于微,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从日常工作中的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办公资源,到社交场合中的自律自省,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每一个细节都不容忽视。只有从细微之处筑牢廉洁防线,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原则,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造福于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八项规定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权力始终为人民谋福祉。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这是基本的政治原则,也是职业操守。
守于公,要求党员干部摒弃特权思想,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制定政策、审批项目、分配资源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审判,还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都是对公权力的亵渎。只有做到公私分明,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严守八项规定,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担于行”是将八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关键环节。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八项规定的要求。
在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时,要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只有通过真抓实干,才能让八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严守八项规定是一场持久战,“谨于微,守于公,担于行”是这场战斗中的关键策略。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着眼,以公心用权,以行动践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人社局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