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12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凉山州西昌市召开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现场会,传达学习全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场会精神,分享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杨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田文通报工作情况并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凉山州人民政府州长阿石拉比致辞。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迫切性和长期性,切实把历史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厚植强大精神和文化力量。
会议强调,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城乡历史文化系统保护传承。持续开展城乡历史文化普查认定,将富有地方特色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名录,确保各时期、各类型、各区域、各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都能够得到全面保护;有序推动城乡历史文化整体保护,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坚决杜绝破坏性“建设”行为,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和古村落,不随意毁坏古树名木。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用促保,科学推动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让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县城精修细补民生工程,推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整体性保护、活态化更新、内涵式复兴;让历史文化资源融入现代生活,探索多样化活化利用方式,营造多元化历史文化场景,更好地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让历史文化价值焕发时代生机,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创新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新路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
会议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长效机制。要强化组织保障,住建、文物部门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政策支撑,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法规政策,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地方政府要将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定期评估、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综合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手段,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会前,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西昌市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古建筑和古树名木保护利用情况。西昌市、成都市、阆中市、广元市昭化区分别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长春主持,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靖,省文物局副局长濮新,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陈福均,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分管联系副秘书长、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