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关键在于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言行举止对广大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唯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学习教育,让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以身作则,当好学习的“先行者”。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仅要熟悉条文内容,更要把握背后的政治考量和价值追求。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对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率先垂范,当好执行的“示范者”。“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学习的表率,更要成为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模范。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从精简会议活动、改进调查研究、厉行勤俭节约等具体事情做起,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比如,在调研中轻车简从,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杜绝“走马观花”式调研;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标准,杜绝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出坚决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的强烈信号,引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规定,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强化担当,当好监督的“推动者”。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和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及时纠正和处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违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一场深刻的作风洗礼,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执行中严守纪律,在监督中强化责任,让八项规定精神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追求,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