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3年5月,投保人刘女士通过信函方式投诉,表示自己在2020年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王某投保保险,王某没有讲解清楚保险责任等内容,误导自己购买,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保险公司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投保、回访等环节均符合规定,销售过程依法合规,并未发现瑕疵,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投保人刘女士多番电话沟通并面谈,投保人刘女士告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自己是工薪阶层,经济能力有限,认为保险对其没有什么作用,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代理退保”小视频,萌生了退保想法,并与这个所谓的“代理退保”组织签订了协议,“事成之后”将支付退保金额20%作为手续费。在该组织人员的怂恿下,投保人刘女士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并写了这封投诉信。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投诉人刘女士,通过杜撰事实要求退保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旦退保将可能会面临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最终,在工作人员细致的讲解和劝说下,投保人刘女士认识到了潜在的风险和危害,表示不会再与“代理退保”组织的人员联系,撤销了对保险公司的投诉,并决定继续持有保单。
大家人寿天津分公司提醒您:
1.谨慎办理退保。退保是投保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如确实需要办理退保,请通过保险公司指定的正规途径进行办理,对“代理退保”“指导退保”等组织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因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与金融机构产生纠纷时,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正规渠道提出诉求,不要轻信“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由”不法分子虚假承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法律风险陷阱。
3.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