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三适当”原则,是指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知识水平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案例】
近日,小刘听闻朋友不幸罹患重大疾病,但是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各种借钱治病,近乎倾家荡产。小刘感到很恐慌,随即联系了某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小王,要求为其父母、配偶、子女共计5人均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每年合计需缴纳保费6万余元,已经大大超出了小刘家庭可支配能力,保险销售人员小王告知可以适当降低保额,或者分开时间段购买,且其父母年纪较大,保费较高且保障降低,可以选择其他医疗类产品,但小刘认为,需要一次性给家庭成员将保障全部配齐。等到第二年交纳续期保费时,面对几万元的保费,小刘各种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将保费凑齐。
小刘的保险意识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其没有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其家庭成员的产品,最后给自己甚至家庭带来了不少的经济压力。
大家人寿天津分公司提醒您:
1.明确自身保险需求。投保前要清楚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条款、责任、保费等信息,全面评估人生阶段、健康状况、投保目的等多方面因素,明确自己想要的保险产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2.评估自身经济能力。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和期限,合理规划保费支出,避免因保费过高而给自身经济状况带来其他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