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呢?是打打杀杀、满嘴脏话、用暴力解决问题?还是善良正直、乐于助人、用勇气撑起一片天?
让我们一起走进本期的《黔妹妹普法剧场》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
早年间,电影行业尚未规范,部分作品过度美化“黑帮”“黑社会”群体,片中“携三五好友,招摇过市,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给了很多人无限的想象。在这些作品中,“文身”常常作为角色的重要符号和身份象征而被反复提及。对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良的诱导。
2022年6月6日国务院出台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促使商家合法合规经营,让全社会携手打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方净土。
相关法条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第二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
第八条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不得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的内容。
第九条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
第十条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可以向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