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2023年重点城市公交车身广告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郎酒2023年公交车身广告项目
二、 采购内容
(一)采购城市、数量及发布期
(二)车型要求:车长8米以上的单层车、双层车、加长车等车型。
(三)发布形式:全包上刊、三侧上刊、两侧上刊形式等。
(四)资源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包对应资源的授权证明材料,若授权方非公交车所有权方,则供应商还须提供完整的、可溯及至公交车所有权方的授权证明,并提供所投公交线路属于公交车所有权方运营的证明材料,且整个授权链中最多允许出现三个公司。例如:A公司(公交车所有权方)→B公司→C公司(“→”表示授权关系);
2、若供应商取得的所投包对应资源的授权期限未覆盖公交车身广告投放周期的,供应商需承诺在中选后能取得覆盖公交车身广告投放周期的所投包对应线路资源方的授权;
3、投标资源需满足1个城市及以上。
4、车身外只能是采购人产品广告(车尾有LED屏媒体形式的除外,但不能出现任何其他酒类产品广告),车内不能出现任何其他酒类产品广告。
(五)执行要求:
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5次完整监测报告,分别为上刊后及发布周期内的4个季度末。
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不定时检查监测。
3、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二次传播精美宣传照及短视频(不低于2次)。
4、具体媒体线路选择、线路配车数量和投放节奏,根据郎酒销售业务进度灵活调控。
三、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若为国外货币,则按照当日汇率进行计算。(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机关认可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供应商持有有效、合法的资源经营权,并提供完整、合法且有效的授权链证明;资源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能上刊且能满足整个发布期。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附带二维码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供应商具有广告运营的丰富经验,至少合作过三家大型酒水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可脱敏)。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6月30日及以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征信报告。
(二)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递交方式
(一)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比选者,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中午17:00前递交磋商材料至邮箱(scb@langjiu.cn),邮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全称+郎酒2023年公交车身广告项目磋商报名文件;
(三)邮件内容包含
1、附件一:公司报名材料(“供应商要求” 内所有文件,形成一个PDF文档)
2、附件二:公交车线路资源统计表
3、附件三:公交车实景上刊照片
4、附件四:提报城市资源授权证明打包文件
五、磋商流程与成交标准
(一)磋商流程
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及磋商响应文件,郎酒进行供应商资格、资源资质、资源适配性审核。入围供应商将在青花郎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入围供应商收到郎酒入围通知后,根据邀请函内容交纳保证金¥200,000(大写:贰拾万元整)。磋商全部结束后,对未成交的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从原账户无息退还;对成交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按照合同金额的5%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争性磋商:在规定时间内有效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分包组织磋商,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磋商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磋商报价由供应商现场提报《项目报价表》,供应商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有权现场决定是否增加磋商轮次。如增加磋商轮次,以最后一轮供应商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4、结果通知:采购人向采购成交供应商发送《项目采购成交通知书》,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5、合同签订:采购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项目采购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人审定的合同模板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视情况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扣除已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并纳入合作黑名单库,五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商业活动。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广告合格发布后,付款资料齐全的条件下,按3:3:4比例刊后付款,具体为:
第一次付款:媒体上刊发布,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
第二次付款:媒体上刊发布第七个月,采购人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
第三次付款:媒体全部发布结束,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项的40%。
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不高于合同总款项的50%,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成交标准
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广告投放实施方案、广告资源品质的优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自有资源和一手资源优先、同等资源下单价低优先、同等价格资源更符合需求的优先。
2、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和比较。以满足采购需求、广告资源优、广告方案优、性价比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根据本项目广告投放需要,采购人可在预算范围内对各供应商广告资源进行优选采购。
六、磋商须知
(一)废标条款
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2、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供应商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6、供应商已经被采购人纳入合作黑名单库的;
7、磋商响应有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二)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2、在磋商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供应商成交后未按照前期提交的材料提供相应服务的;
7、成交后因资源无档期、资源授权存在瑕疵、资源未取得政府部门合法有效的设立审批、成交广告位未实际建设导致不能发布广告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
七、标书要求
1、U盘:1个。U盘中须含标书盖章正本的电子扫描件1份(PDF版)。
2、资源完整授权链纸质版原件。
八、公告发布媒介:青花郎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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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购人: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市场部广告执行部
联系电话:028-8671 8440(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十、特别声明
(一)本次竞争性磋商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所有。
(二)供应商保证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郎酒将取消其本次磋商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公司从未授予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任何区域、任何广告的独家供应权,本次采购标的均须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一:报名资料
▲附件二:公交车线路资源统计表
▲附件三:公交车实景上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