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24年8月,阿先生与伊先生的两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伊先生严重受伤并需住院治疗;2025年2月,一名自称伤者朋友的张某,声称帮助伤者处理理赔事宜,期间向保险公司索要“外地亲属(汉族)照顾伤者家属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往返交通费”,并利用投诉、威胁、恐吓、投诉等手段多次催促理赔款项的支付。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张某提供委托书,但张某无法提供。工作人员多次尝试联系伤者,发现伤者对理赔款项的相关信息了解甚少,且不配合;经过对案件的分析,怀疑张某为“人伤黄牛”。工作人员随即绕过张某,直接前往伤者家中,向伤者展示保险公司理赔的法律依据,伤者及其家属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人伤黄牛”曾主动前往医院诱导客户,以获取更多赔偿为由获取案件信息。其行为干扰了正常的理赔流程,甚至冒充伤者与保险公司沟通,试图控制理赔结果,收取高额代办手续费,影响伤者或真实理赔款项的获取。伊先生在了解情况后表示理解并感谢保险公司。
主要表现形式:“人伤黄牛”利用大部分伤者及家属对理赔流程、赔付标准的不熟悉,骗取信任后,通常会要求支付高额代理费或约定从赔偿款中抽取高额比例作为报酬,而实际伤者收到的理赔款项远低于其应得金额。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遭遇人身伤害事故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理赔流程和标准,切勿轻信“黄牛”的夸大宣传。对于涉及金钱交易或个人信息授权的任何协议,务必仔细审阅条款内容,确保充分理解并同意所有条款后,再行签字。
本案例由新疆分公司提供,已经客户价值和体验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理赔服务部、市场企划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