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充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实施“全域有机”三年攻坚行动。西充县检察院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有机产业保护,做优做实“有机西充·生态田园”金字品牌。
孳孳不息 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今年是西充检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第六年,自2017年以来,西充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制定《公益诉讼护航有机西充专项工作方案》,倾力打造青充·有“益”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从目标要求、任务安排、人员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划,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护航有机西充”专项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部署公益诉讼护航有机工作)
“老板你好,我们是县检察院的,来调查一下你们农药经营户有没有建立农药采购、销售台账。”这是办案团队干警发现案件线索后走访县内农药经营户,调查经营者落实农药购销登记制度情况时,最为人熟知的开场白。
2023年1月,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赋予检察机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责。西充是有机大县,有机规模稳居西南第一,并先后荣获首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殊荣,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护航西充有机“金字招牌”的底线、红线。
为此,办案团队干警不仅对县内23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137家西充农产品生产企业、139家农药经营户、115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878家家庭农场展开调查,还进一步深入西充县内有机企业开展座谈调研工作,详细了解有机产品生产、运输、加工、销售、认证等重要环节,听取有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难。
(走访有机香桃基地)
循循渐进 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为了更好地落实农产品质量公益诉讼工作,助推“生态田园·有机西充”建设,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检测和鉴定不完善、一直未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快速检测设备等问题,西充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建设“西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联合检测室”,由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提供快速检测设备,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农产品质量定量检测设备,共同加强对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积极发现公益诉讼监督线索。
(建立健全农产品快速检测站)
“民以食为天,让老百姓一日三餐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有保证、品种更丰富、价格更实惠、购买更便捷的绿色有机产品,也为有力推动全县绿色有机农业发展产业化、现代化、科技化、规模化、品牌化,西充县检察院还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有机食品安全联动”机制,与县有机办、有机协会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起有机品牌联动机制及行业自律规范,并在西充县东太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设立,有效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督巡查;加强对农业企业、农民专合社的农业技术指导;建立完善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源头追溯制度落地落实;加大对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公益诉讼护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西充检察积极向县党委、县人大汇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治理工作,2023年6月2日,西充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印发《西充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得到了县党委、县人大的大力支持。
面面俱到 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近年来,西充县检察院办案团队聚焦有机品牌的生产、加工、销售三个环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解决种子行业从业禁止落实不到位、无证照违规经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整治农村农药使用不规范、农村薄膜污染等问题,强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7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2件。1件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3件荣获市级优秀案例,1篇调研文章获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优秀奖、第六届“治蜀兴川”发展论坛征文活动二等奖,10余篇案例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刊载,6篇机制文件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采用。
(青充·有“益”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尽管我们办案团队依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但要实现‘守护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这一公益诉讼检察最重要的价值追求还任重道远,”西充县常务副检察长、办案团队主要承办检察官张晓波表示,“我们不会满足于已经取得的小‘成绩’,只会以更大的决心与热情,全力护航‘有机西充’金字招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