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合征信、国网江苏、省联社、江苏银行、江苏金租、高领碳信等单位联合编写的《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9月1日发布实施
碳评价网快讯
为落实《2023年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制定和应用”工作要求,由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省数字金融协会归口管理,省联合征信、国网江苏电力、省联社、江苏银行、江苏金租、江苏高领碳信等单位联合编写的《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现已发布,并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绿色融资主体指具有融资需求以提高自身绿色表现的主体,包括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两类。标准采用“先认定、后评价”的流程。首先,通过审核融资主体主营业务与绿色产业的相符性以及经营守信合规性认定融资主体是否是“绿色”;然后,根据融资主体的绿色属性,评价融资主体属于“深绿、中绿或浅绿”。成功获得绿色认定评价的融资主体将纳入“江苏省央行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企业(项目)名录库”和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绿色企业库”或“绿色项目库”。
下一步,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依托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标准落地实施,实现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管理的自动化和精准化,努力提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持续提高江苏绿色金融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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