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2021年以来,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精心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所兴百村”实践活动,广大律师踊跃参与。
近日,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与乡村振兴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辛先霞律师、华南师范大学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龙教授受邀《律媒观察室》,就乡村振兴路上的广东律师之力等话题进行解读分析,以下为节目精彩片段:
法律服务进乡村 村居律师全覆盖
主持人:您能向大家介绍一下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情况吗?
辛先霞:2014年,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此后,广东8100多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活跃在广东2.6万多个村(社区),为人民群众解忧纾困。
我们出台了系列相关工作制度,对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律师配置和选派、律师培训和考核、工作日志、信息报送等分别进行了规范指引。现在,我们的村居律师每月定期到村居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对于律师资源丰富的地市,一个律师服务一个村居,律师资源缺乏的地市,一个律师服务五个村居,此外还创建了对口支援制度,同时广东省律师协会出台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指引、实务指引、典型案例等,来指导各地市业务开展。
主持人:制度实施以来,广东的村(社区)发生了哪些变化?
辛先霞:说到变化,我想先说几个数据,全省8100名律师担任村社区律师,服务2.6万个村(社区),累计提供服务超500万次,解答法律咨询超3600万人次,开展法治讲座80多万场次,参与矛盾纠纷10万多宗等。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基层诉讼率、恶性事件,矛盾纠纷都有所减少,律师得到人民群众一致认可,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这也有助于提升律师行业形象。
主持人:李教授,您认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完善呢?
李龙:我们要打通信息最后一公里,深入基层,通过基层的电视传播、广播、走访等方式,使其在所在的镇、村群众之中家喻户晓,需要媒体做下沉式宣传,尤其要发挥基层媒介的作用,让群众知道、了解和熟悉,让制度深入民心。
助力建设法治乡村 基层法治焕发新活力
主持人:农村矛盾涉及方方面面,看似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很容易使问题升级、由小变大,法治融入“乡村”很有必要性。如何能够让法治融入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真正地把律师的普法工作融入到基层中呢?
辛先霞:乡村振兴根基在乡村,乡村建设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法治必不或缺。我们服务村居委过程中,也会给基层干部开展系列法治培训活动,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增强履职能力。针对村委换届问题,我们也会帮助村民了解选举规程和流程,引导他们有序参与选举,还会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村规民约等。
乡村振兴利国利民,广东律师应作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希望更多律师参与乡村振兴,发挥律师在土地制度改革、城乡融合发展、盘活闲置土地、农业金融、数字农业等方面作用,用专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广东智慧、广东方案、广东力量。
主持人:李教授,您是如何看待传播对乡村法治宣传的作用呢?
李龙:乡村法治传播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意识,精神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乡村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也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治理。从个人层面来看,乡村法治宣传也会提升农民的法治素质,丰富农民的见识和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此外,我们要充分发挥媒体+律师+互联网的优势,通过三者结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打造一批优秀的法治宣传作品,扩大我们广东律师影响力,让法治进乡村得到更多社会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