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的建设在乡村振兴中起着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的作用。近年来,广东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
近日,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钟君安律师与华南师范大学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龙教授受邀《律媒观察室》,就乡村振兴路上的广东律师之力等话题进行解读分析,以下为精彩片段:
所所对接,为乡村法律服务赋能增效
主持人:近年来越来越多广东律师参与乡村振兴,有个热词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那就是“所所对接”,什么是“所所对接”呢?
钟君安:“所所对接”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发展的产物。为了进一步提高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2019年,广东就提出“所所对接”服务模式,就是由一个或几个律师所对接一个司法所,发挥律所整体资源服务村居。近年来,所所对接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一是提高了法律服务质量。改变了过往律师单打独斗的服务模式,通过团队资源整合,有效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高了法律服务精准性。村居法律顾问过去多服务于村居,现在为了提高精准性,村居法律顾问还会到镇(街道)司法所参与统一普法和乡村振兴工作。
主持人:从传播学的角度,您认为村居法律顾问如何更好地取得村民的信任?使法治意识得到更好的传播呢?
李龙:我认为,驻村律师作为外来人员,需要有当地有权威、人缘好的村民、村官引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村民对外来律师的排斥,获得村民的初步认可。更重要的是,驻村律师需要仔细观察并深刻理解当地村民的生活习惯、社会风俗、沟通方式等,主动放低身段,提高走访频率,深入乡村生活中的大小纠纷,以平易近人的态度解释村民疑虑,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传播法律知识。
村规民约,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
主持人: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据我了解,现在越来越多人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应该结合村规民约。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呢?
钟君安:村规民约是乡村自治的有效抓手和重要依据,我自己在履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时,就特别注意服务村的村规民约修改和完善。我们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时候就发现很多村的村规民约是不完善的。很多村民往往认为,我有村规民约就可以按照村规民约来解决问题了。那在这种情况下,一部符合该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就尤为重要。所以我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时候,会首先来考虑这个村的村规民约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实际,法律的程序是否完备,并帮他们进行修改和完善。
主持人:媒体应该如何与律师联合进行村(社区)普法工作,提升基层的法律意识?
李龙: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乡村普法属于一种基层传播。法律顾问、律师走进乡村,服务群众,是打通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媒体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通过贴近性、多元化的话语对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降维,用乡村居民能看懂、能理解的语言、图片、视频进行法律知识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