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城县持续做好改善民生“大文章”,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个个老旧小区逐渐蜕变为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的“美丽家园”,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坚持重点保障,资金投入更加有力。按照“争取上级支持,保障本级投入”的思路,抢抓机遇,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发展实效,结合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资金需求,提前谋划好项目,着力做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养老、文体及各类管线改造计划的衔接,整合各领域资金资源,不断扩展改造可利用资金储备池,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吸引促成社会投资、居民出资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格局,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3年,石城县累计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5亿元,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个,改造楼栋507栋,改造面积77.7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440户,群众居住环境得以明显提升。
坚持因地制宜,改造内容拓展有力。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面广,改造资金需求大的特点,石城县坚持问题导向,将有限的资金聚焦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将老旧小区与周边区域统筹结合起来,实施区块化改造,共同推进区域内与居民基本居住和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排水、燃气、照明、消防等方面改造,并做到“应改尽改”。强化资源整合利用,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各类闲置房屋和闲置土地,通过移交、划转等方式,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利用棚户区改造后的存量土地,进行统一改造,用于建设停车场、小绿化、小游园、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功能性设施,老旧小区环境实现“华丽转身” 。
坚持常态监管,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下达快、投向准、监管严”作用,对相关财政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等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用途、支出、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高效使用,安全运行,保障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惠民功效作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结合,利用小区宣传栏,动态公开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管理等信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监督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传导资金监管压力,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真正实现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石城县财政局)